BF —— 2010 —— 2712 合同编号: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 ( 建设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〇一〇 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
BF——2010——2712 合同编号: 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建设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推荐阅读: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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