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 —— 2010 —— 2712 合同编号: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 ( 建设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〇一〇 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
;【 】 。 4.【燃气调压站】 ; 5.消防设施包括 ; 6.监控设施包括 ; 7.避雷设施包括 ;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 ; 9.电视共用天线 ; 10.电脑网络线 ; 11.电讯电话 ; 12.车道;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 个车位 平方米; 14.自行车库 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 个; 16.信报箱 个; 17.值班室 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 平方米; 19. 。 附件五: 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六: 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七: 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附件八: 移交资料清单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3.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4.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业主名册; 7.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附件九: 违约责任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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