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房屋权属登记程序

时间:2012-03-07 14:19来源: 作者: 点击:
房屋权属登记程序 房屋权属登记 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屋权属登记的程序
房屋权属登记程序  房屋权属登记 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屋权属登记的程序

  房屋 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推荐阅读:

  

  

  法律常识

 

  房屋权属登记的程序

  一、基本规定

  (一)以权利申请人法定名称登记

  房地产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

  登记名称均以其提交的合法身份证明上记载的姓名或名称进行登记。如为国外自然人,则以其护照上的英文姓名进行登记;如产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注:如精神病人等)、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注:未满18周岁的公民等),登记时须出具监护人公证书、法定监护人证明或未分家的户口证明。

  (二)登记申请与代理

  1、申请房地产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本人申请登记,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请登记。

  2、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公证书。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法定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提交身份户籍证明;法定代理人由人民法院等指定的,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协助执行证明。

  3、有关当事人必须共同申请,权利申请人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共同申请。转移登记中属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或提交了另一方当事人同意转移事实公证文书的转移可由单方申请。

  (三)身份证明

  1、权利申请人为个人的:

  ⑴ 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交的,可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⑵ 现役军人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件;

  ⑶ 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

  ⑷ 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行政区身份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⑸ 居民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⑹ 权利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交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2、权利申请人为单位的:

  ⑴ 权利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⑵ 其他组织申请房地产登记的,提交非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成立批文;

  ⑶ 外国企业驻国内机构应当提交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公证

  1、下列情形须办理公证:

  ⑴ 因继承、赠与和遗赠申请的;

  ⑵ 房地产权利申请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

  ⑶ 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

  2、公证书的要求:

  ⑴ 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各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有效期内)公证文件均予以认定,港、澳、台地区由司法部委托的律师出具见证文书予以认定;本地房屋继承公证需遵守属地原则。

  温馨提示:欢迎您访问法律快车房地法频道,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分享到: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相关文章
·
·
·
·
·
·
特别推荐
·
·
·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