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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参考

时间:2012-03-05 18:03来源: 作者: 点击: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参考1.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 │房屋名│规│等│间数│面积(│(平方│年租赁│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参考1.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 │房屋名│规│等│间数│面积(│(平方│年租赁│门数 │窗数 │地面质│ │称(楼│ │ │(间│平方米

  个人合同参考

  1.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

  │房屋名│规│等│间数│面积(│(平方│年租赁│门数 │窗数 │地面质│

  │称(楼│ │ │(间│平方米│米)单│金额(│(合)│(眼)│量(土│

  │、正厢│ │ │) │)  │价(元│元) │   │   │、砖、│

  │、平、│格│级│  │   │)  │   │   │   │水泥)│

  │夏)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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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房屋租赁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承租方使用居住。

  3.租金交纳时间:

  有国家统一规定租金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签订,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合同代表人双方协商议定。

  4.房屋租赁规定: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对房产新的所有方继续有效;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将租赁房产转让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2)承租方有保护公共财产的义务,不得擅自乱开、乱改、乱建。

  (3)承租方在租用房屋院内,建设厕所、厢房、平房、栽植树木等必须做到不碍四邻的通风、透光、人行、排水、修房、环境卫生等,否则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承租方必须服从国家统一规划,因国家建设需要时,必须立即搬迁,如若有意刁难,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5)任何一方如需调换房屋时,必须在一个月以前告知对方协商解决,在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6)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5.承租方的责任:

  (1)按规定时间,及时交纳房租费。

  (2)保护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建房屋,无故损坏房屋财产,负责修复或赔偿。

  (3)擅自将房产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出现问题(漏雨、倾斜等)及时告知出租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6.出租方的责任:

  (1)每年春季对出租房屋普查一遍,对应该整修的必须及时全部整修,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住。防止漏雨、倒塌事故的发生。

  (2)必须按合同规定质量,提供出租房屋,内外墙皮整齐完整,不漏雨、不倾斜,如因出租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因房屋失修,出租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对因国家建设需要搬迁的承租户,必须按国家搬迁规定妥善进行安排。

  7.本合同正本两份,出租、承租方各持一份,副本___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出租、承租双方协商同意修订。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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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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