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租人停车场将其所有的数间门面房同时出租给万平公司和其他几个个人,形成一物二租,出租人无法向万平公司交付房屋,万平公司将停车场告上法庭,要求停车场全面履行双方于2005年1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即交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向其支付违约金10000元。2006年1月
另外,被告作出的“一物二租”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中的信用原则,应当对其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1万元违约金的请求。
温馨提示:欢迎您访问法律快车房地法频道,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