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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与内容

时间:2012-03-08 17:15来源: 作者: 点击: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推荐阅读: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推荐阅读: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推荐阅读:

  验收程序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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