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物业费滞纳金是什么

时间:2012-03-06 14:59来源: 作者: 点击:
物业费滞纳金 物业公司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等活动,必须经过业委会的书面同意,且全部收益归业主所有。这一关系有房族切身利益的问题被写进合同加以明确和保护。市建委与市工商局起草的《北
物业费滞纳金 物业公司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等活动,必须经过业委会的书面同意,且全部收益归业主所有。这一关系有房族切身利益的问题被写进合同加以明确和保护。市建委与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

  滞纳金

  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等活动,必须经过业委会的书面同意,且全部收益归业主所有。这一关系有房族切身利益的问题被写进合同加以明确和保护。市建委与市工商局起草的《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五一”起实施,停车收费、装修等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都包含其中,范本中明确规定,业主拖欠物业费将交滞纳金。

  推荐阅读:

  

  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珊介绍说,《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由在卖房之前与物业公司签订,需要上报市建委予以公示。《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业主大会或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使用。两份合同范本明确规定了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业主

  对前期物业服务有知情权

  前期物业合同虽然是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但服务对象仍是业主。合同范本明确:业主在前期物业中享有知情权。在保障业主利益的同时,范本也进一步明确了相应的义务,如有拖欠物业费,业主应该交纳滞纳金,按照合同法规定,该标准是每日物业费的万分之五,双方也可约定其他标准。

  共用设施搞经营须经业主书面同意

  对于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物业公司想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等营利活动,要征得书面同意,并每半年向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监督。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可分摊到户冲抵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用,也可用于小区改造或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共用部分的经营权归谁,则由业主大会商议决定。

  ■关于物业

  物业不得出卖业主资料

  范本在物业公司义务中明确写入: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装修未损房屋及时返押金

  范本规定物业公司应与业主订立书面的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物业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的,物业应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分享到: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相关文章
·
·
·
·
·
·
特别推荐
·
·
·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