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北京、西安、甘肃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并提供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依据,为不了解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提供参考。物业管理费收取多少属于合理的范围,应该如何计算物业管理费? 北京市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北京市物价局、市房地局于1997年6月正式出台了《北京
丙级:管理服务费:8(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18(元/平米·月); 丁级:管理服务费:5(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16(元/平米·月)。 西安非普通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甲级(服务等级):管理服务费:1(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80(元/平米·月); 乙级:管理服务费:0.7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50(元/平米·月); 丙级:管理服务费:0.5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40(元/平米·月); 丁级:管理服务费:0.40(元/平米·月),日常维修养护费:0.3 0(元/平米·月)。 关于物业收费是否包含电梯费用问题您可以查看您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合同中有关于的约定,如果物业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收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有关部门投诉。 甘肃省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甘肃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价服务[2006]383号 各市、州物价局、房管局(建委)、建设局: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制定了《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以及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管理的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均应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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