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应处理好工作中的四种关系 文 / 杨崇渝 物业管理企业的项目经理,等同于前线指挥员,其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优劣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声誉,作用不可小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一个称职的项目经理必须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 处理好与下
有些开发商有意无意间,时有占用小区公共场所侵害业主的公共利益的情况发生,在这个时候,物业项目经理就一定要站出来,为业主说话,给开发商耐心讲解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全力劝阻违规行为。相信开明的开发商均会理解和支持,甚至是感激物业管理公司的。如果不理不睬,或未预料到可能造成的后果,待到事态失控,上级、业主责怪你不说,开发商同样要责怪你。这种“大事”,项目经理万万不可“糊涂”。 处理好与社会各界的关系 作为项目经理,特别是远离公司本部的项目经理,就要求有独挡一面,极强的对外公关协调能力,积极处理好同政府主管部门、公安、消防、城管、环卫、规划、自来水、天然气、电力、镇街、居委会、新闻单位等各界的关系。 笔者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以来,尽力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及私人关系,在不损害业主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真心实意支持配合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如派出所临时需要抽调护管人员参加辖区每周一次的片区夜间巡逻,笔者克服人手少的困难,大力支持;能源部门来小区抄表,维护,笔者对来人均尽力提供协助,并提供休息场地和茶水。 对社会各界要求物业管理参加的会议,笔者尽力参加,以示“态度端正”,尊重有加。“来而不往非礼也”,笔者对他好,绝大多数部门在不违反大原则的前提下自然有“网开一面”的时候,记得有一次一个业主给笔者说他希望某日通天然气,因为这天是择定的“乔迁之日”。但管理处同天然气公司联系后,天然气公司当天确实抽不出人来为这户人家单独通气,开不了火,就要推迟到3个月后才能择日搬家,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因此,笔者拨通了天然气公司的电话,利用平时的关系,终于做成了“善事”,这家业主不仅感谢天然气公司的工作,对管理处也非常感激。故笔者认为,处理协调好同社会各界的关系,能使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最终达到更优质更快捷地为小区业主服务的目的 作者单位:重庆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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