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合同法 > 合同担保 > 定金 >

订金和定金的主要差别之处

时间:2012-03-01 14:42来源: 作者: 点击:
订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未履行,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具有惩罚性,给付定金方违约不得要求返还,接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
订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未履行,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具有惩罚性,给付定金方违约不得要求返还,接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

的主要差别之处 " width="415" border="0" src="/info/hetong/upimg/userup/1110/1311340HY0.jpg" />

 

  订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未履行,可以要求退还;

  定金具有惩罚性,给付定金方不得要求返还,接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

法律快车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