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1)庆民终字第35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永志,男,1951年8月14日出生,汉族,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永泉村农民,住该村。 委托代理人袁和贤,黑龙江省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杨德清,男,1942年 (责任编辑:admin) |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1)庆民终字第35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永志,男,1951年8月14日出生,汉族,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永泉村农民,住该村。 委托代理人袁和贤,黑龙江省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杨德清,男,1942年 (责任编辑:admin) |
物权法的颁布,为不动产的征收和补偿提供了基本的规范框架。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房屋...
上诉人(原审原告):靳元文,男,1961年10月9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沈阳市大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