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局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意见认为:“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xx电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2,547.96万元。上述置换行为未违反xx电器公开增发《招股意向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且未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xx电器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的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经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快车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