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父亲再婚后很少关心自己,26岁的小欣在小区里张贴传单点名侮辱诽谤后母,结果被后母告到法院。日前,静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晓欣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在后母居住地公开向后母赔礼道歉。
晓欣年幼时父母离婚,他随母亲生活。晓欣觉得父亲后对自己关心太少,迁怒于后母。从今年1月底开始,他到后母所住小区张贴传单,上面写着“夺人丈夫,毁人家庭”等语句,不但点了后母的名字,还点了后母的父母的名字,说他们“教女无方,枉为人亲”等等。 2月下旬,后母向法院起诉,称晓欣的行为侮辱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受损。丈夫曾对晓欣劝说,但也没有结果。为此,后母请求法院判令晓欣立即停止侵权、以书面形式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认为,晓欣在传单中对后母进行侮辱,这种行为侵害了她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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