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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五)赔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简要情况和情况; (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五)赔偿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终结日期。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延伸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