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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及非工伤的“N金”补偿权

时间:2012-02-27 15:10来源: 作者: 点击:
■ 案例: 曾刚大学毕业后,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 3 年期劳动合同,就在合同即将到期之时,因假日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导致头部损伤,因视力下降被鉴定为 9 级伤残,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病愈并得到肇事车主的全额赔偿
■ 案例: 曾刚大学毕业后,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 3 年期劳动合同,就在合同即将到期之时,因假日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导致头部损伤,因视力下降被鉴定为 9 级伤残,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病愈并得到肇事车主的全额赔偿后,曾刚再到公司上班时,向公司请求换个自己能干的

  ■案例:

  曾刚大学毕业后,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3年期,就在合同即将到期之时,因假日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导致头部损伤,因视力下降被鉴定为9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病愈并得到肇事车主的全额赔偿后,曾刚再到公司上班时,向公司请求换个自己能干的工作。公司列出所有工作岗位,任他选择,他感到没有能适合他干的,只好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后,朋友告诉他,向他这种情况,就有一定数额的医疗补助金。曾刚找到原公司要求适当给予医疗补助费时被拒绝。单位的理由是:曾刚并非属于工伤,而且已经得到交通车主的全额赔偿。单位不可能给予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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