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樊丽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其月工资为 3500 元。可仅过了半年,即 2011 年 3 月初,公司因经营项目减少,须裁员又担心承担法律责任,遂推出了旨在达到 隐性辞退 目的的 改革 :全体员工每月只发一半工资,另一半纳入年终考核,如年终完成考核任务即
【案 例】樊丽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其月为3500元。可仅过了半年,即2011年3月初,公司因经营项目减少,须又担心承担,遂推出了旨在达到“隐性辞退”目的的“改革”:全体员工每月只发一半工资,另一半纳入年终考核,如年终完成考核任务即全发,反之则不发。同时还下发了具体但却难于完成的考核方案。樊丽等员工明白,只有走人,否则连生活费也无法保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