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女工保护 >

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时间:2012-02-27 17:34来源: 作者: 点击: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作了如下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作了如下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作了如下规定:

  第十四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第十五条 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七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

  政府、社会、学校应针对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受完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把扫除妇女中的文盲、半文盲工作,纳入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规划,采取符合妇女特点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阅读延伸: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