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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女士:我的宝宝5个月了,我还在哺乳。现单位要求我加班,并说如果我不加班,就不给奖金。请问,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张华宝律师:我国《劳动法》第63条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
市民王女士:我的宝宝5个月了,我还在哺乳。现单位要求我,并说如果我不加班,就不给奖金。请问,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张华宝律师:我国《》第63条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和夜班劳动。”由此可见,你单位的做法明显不合法。你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单位纠正违法行为。(记者淦丹丹) 本文由 整理,更多内容关注: 仲裁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