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女工保护 >

未婚先孕女职工 孕期亦不能被辞

时间:2012-02-27 17:34来源: 作者: 点击:
李某系某公司职员,去年,她在未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便已怀孕。该公司遂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李某不服。请问,该公司是否可以以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李某系某公司职员,去年,她在未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便已怀孕。该公司遂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李某不服。请问,该公司是否可以以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为由将其辞退? 说法: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婚姻

  李某系某公司职员,去年,她在未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便已。该公司遂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及公司的为由,将其。李某不服。请问,该公司是否可以以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为由将其辞退?

  说法:以劳动者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名誉为由,将劳动者予以辞退,原本无可厚非。但是怀孕正处于怀孕的特殊时期,其孕期权益的保护应当居于首位。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不得在上述期间辞退女职工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由此可见,未婚生育妇女在怀孕期间有权利维持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所以,该公司无权以李某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为由将其辞退。(王富菊)

  阅读延伸: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