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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侵权伤不起,如何才能“hold得住”

时间:2012-02-27 17:39来源: 作者: 点击:
眼前“hold
眼前“hold

  眼前“hold住”一词已经正式取代“伤不起”成为最热门的网络流行语,这源于台湾电视节目《大学生了没》中,一位名叫misslin的网友震撼所有观众的极度夸张搞笑的表演中的口头禅“整个场面我要Hold住”。

  英文hold有拿、抱、握住、顶住、控制、掌控等意思。所谓“hold住”就是关注、等待、看住、顶住、控制住的意思,也即“掌控得住”之意。对于职场人士来说,当遇到劳资争议等“伤不起”事件时如何“hold住”,既不能意气用事,更要有一定的法律常识。

  因为告知已怀孕 所签合同被作废

  [争议实录]小张原供职于天津某电子公司,后经猎头搭桥,转投上海某软件公司。2011年5月,小张完成相关测试,并来沪参加了多轮面试及电话面试。6月,小张收到了公司的录用通知,小张同日予以回复确认了录用通知书中的内容。公司随后与小张约定于2011年7月29日来上海签订,并告知小张办理相关手续,开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后到公司报到。

  于是,小张回天津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并支付了相应的违约金。这时,小张意外发现自己怀孕1个多月了。惊喜之余,她也担心软件公司知道此事后不再与她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怀孕不是你的错,公司应当为你提供法定的三期待遇。”与她一起来上海发展的丈夫对她说。“是啊,我为什么就不能像其他女工一样享受三期待遇呢?”于是,夫妻俩商量了一个“两全”之计。

  7月29日那天,小张按约来到软件公司,不动声色地与软件公司人事部经理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2011年7月30日至2014年7月29日。

  “你明天就来上班吧,先到装配车间帮助工作1个月,虽然条件艰苦一些,但是有助于熟悉情况,对于以后的工作还是很有好处的。”人事部经理说完这些话,把一份劳动合同副本递给小张,但是发现小张面有难色。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我,我怀孕了,恐怕不能适应车间的工作环境。”小张双手紧紧抓住那份劳动合同。

  “什么?你怀孕了?”人事经理仿佛受到了羞辱,大声吼道,“那么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就算作废了,你不用到我们公司来工作了!”说罢,就要把小张请出门去。

  [为何伤不起]小张认为,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法律保护,其实也不是这么简单。《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就是说7月29日那天,尽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小张与软件公司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当然小张已按照公司的要求辞职,并为此耗费了精力和财力,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小张实际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小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由此而支出的交通费、房租及中介费、违约金等。但是小张和公司毕竟未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公司违约不履行劳动合同,小张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她的劳动权益还是不能得到充分保障。

  [如何Hold住]如果小张不是在签完劳动合同的当天,而是坚持到上班之后,再择时告诉单位自己的怀孕状况,公司就不能随便了。三期保护是女职工的法定权益,但是生活中侵害女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女职工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

  无端怀疑传谣言 多方排挤逼离岗

  [争议实录]王大姐在一家公司会计部工作多年,她干活还行,就是嘴巴不牢。最近公司同事间私下里传播女老板的风流韵事,其实原来只是一点小事,但是经过众人传播后被不断添油加醋。老板得知谣传后,追查无果,最终迁怒于王大姐,对人事部经理下达指示:“让她明天就从公司消失!”

  “可是她的劳动合同要到明年才到期啊。”

  “我不管,反正你去给我搞定!”人事部经理找王大姐谈话让她主动辞职,说公司愿意按法定标准给她经济补偿。王大姐当然不干,说为何无缘无故让我回家。得到暗示后,王大姐更加委屈,表示谣传绝对与己无关,希望公司查个明白,还她清白。双方不欢而散,人事部经理只得另想办法把王大姐撵走。他一会儿说王大姐不胜任工作要给她调岗,但没调岗通知;一会儿又说她可以回家休息不用再来上班,却不发休假单。后来干脆把她办公电脑的系统都关闭了,什么活都不让她干。王大姐本来人缘就不怎么的,现在更是无人理睬。尽管工资照发,但是王大姐感觉欲哭无泪,度日如年。她在办公室里实在坐不下去了,就在外到处找媒体或有关部门申诉。

  [为何伤不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必须具有法定理由。如果没有法定理由,用人单位即使按规定支付了经济补偿也是不合法的。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也有明确地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正因为如此,人事部经理改变策略,想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调动她的工作。

  但是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安排培训或调整岗位,首先必须认定该员工不胜任工作。对于什么是员工不胜任工作,原劳动部的解释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一般来说,公司可以提供下列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劳动者所在岗位职责和要求、劳动者的日常工作业绩、考核标准、考核流程等。如果缺少这些证明文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常常很难得到佐证。显然人事部经理也拿不出这些文件,所以也不敢正式发出调岗通知。另外,王大姐也没有拿到休假证明。

  不过公司虽然有意撵走王大姐,毕竟没有停发她的工资,也没有解除她的劳动合同。所以此事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属于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劳动仲裁或法院恐怕也暂时无法多干预。

  而王大姐经常外出不上班,可能会反被公司认定为旷工,这对于她其实并不利。

  [如何Hold住]虽然王大姐办公电脑的系统停了,但是只要她还能进门,就应当坚持天天出勤。不干活而有工资可领,又有什么不好呢?王大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再气恼又有什么用呢?须知这时双方比的就是心态!当然,如果公司因此停发、少发或者解除了劳动合同,她就可以据此到劳动仲裁提起申诉。

  终止合同不补偿 竟骗职工自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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