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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失踪百余员工讨薪 赢了仲裁没拿回钱

时间:2012-02-27 16:01来源: 作者: 点击:
2008年10月10日,海口市海秀中路的湖湘楼酒店老板突然失踪,没有拿到工资的117名员工向劳动部门反映,同年11月19日,海口市劳动仲裁委下达了一致裁决书,裁定海南湖湘楼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向员工支付198032元的
2008年10月10日,海口市海秀中路的湖湘楼酒店老板突然失踪,没有拿到工资的117名员工向劳动部门反映,同年11月19日,海口市劳动仲裁委下达了一致裁决书,裁定海南湖湘楼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向员工支付198032元的工资,并退还部分员工的押金5800元。然而官司虽赢了,

     2008年10月10日,海口市海秀中路的湖湘楼酒店老板突然失踪,没有拿到的117名员工向劳动部门反映,同年11月19日,海口市委下达了一致裁决书,裁定湖湘楼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向员工支付198032元的工资,并退还部分员工的押金5800元。然而官司虽赢了,工人们却一直没能拿到钱。
   “我们拿到的这份《仲裁裁决书》成了一张废纸。”酒楼员工王先生无奈地说。虽然老板失踪了,但酒店的固定资产还在,而且还有30多万元的押金在物业那里。目前他们希望能将酒店的固定资产拍卖,用所得资金支付他们的工资,或者直接拿押金冲抵,但是接管的物业坚持说,这些东西都归他们所有。
      饭店固定资产究竟归谁所有?可否拍卖用于支付员工工资?昨日,来到海秀中路湖湘楼酒店原址调查。此时,酒店已重新挂上招牌“闯海人”三个大字。据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物业现已将该铺面收回自己经营,被的员工和物业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也是受害者。”该负责人说,原湖湘楼老板失踪后,拖欠物业的房租、水电、燃气、管理费四五十万,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他说,原酒店的所有设施都是物业公司购买并租给酒店使用的,现在酒店无法经营了,这些东西理应由物业收回。至于原酒店缴纳的押金,也属于物业公司所有,物业没有义务为湖湘楼拖欠的工资“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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