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商事纠纷不一定要到法院打官司,仲裁也是一种重要的争端解决方式,而且具有独特优势。” 5月25日至27日,2009年华东地区仲裁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司长和华东地区28家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专家纷纷发言交流心得体会。
“解决民商事纠纷不一定要到法院打官司,仲裁也是一种重要的争端解决方式,而且具有独特优势。” 5月25日至27日,2009年华东地区仲裁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司长和华东地区28家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专家纷纷发言交流心得体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仲裁机构应该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