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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证7.8亿美元流失 多家外资银行沦为逃汇通道

时间:2012-12-16 03:08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李德林 点击:
一个曾经风云一时的大鳄,留下一摊子身后事。5月13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南方证券前高管人员7.8亿美元(约60亿人民币)外汇逃汇案。南方证券原副总裁、国

  一个曾经风云一时的大鳄,留下一摊子身后事。5月13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南方证券前高管人员7.8亿美元(约60亿人民币)外汇逃汇案。南方证券原副总裁、国际部总经理等4人接受了审理,这是南方证券被行政接管以来,第一次审理的最高级别的,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证券市场周刊》了解到,在没有取得外汇管理局办理的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南方证券原高管通过美国花旗银行、英国渣打银行等外资银行,在4年间通过16次走账的方式,将7.8亿美元的境内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如今7.8亿美元成为无法追回的烂账。在南方证券非法转移外汇的过程中,多家外资银行没有发挥必要的作用,沦为南方证券的逃汇通道。

  四高管涉非法外汇转移

  5月13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南方证券国际部四大涉嫌60亿元逃汇高管。

  《证券市场周刊》得到的罗湖区检察院起诉书表明,南方证券原国际部总经理,南方证券副总裁李振伟、南方证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江岩、南方证券国际业务总部交易管理部副经理伍志广、徐华钱四人在1998年到2002年期间,违反《外汇管理条例》,未经外汇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将7.8亿美元的境内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

  2003年年底,南方证券被行政接管,以牛冠兴为首的接管小组进驻南方证券后,开始大量清理南方证券的历史沉疴,清理重点是南方证券的自营业务和国际业务。接管小组配合深圳市公安局,对南方证券的自营部门与国际业务部展开了重点调查。

  2004年3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刑拘了李振伟。作为南方证券副总裁的李振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黑龙江省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在南方证券可是三朝元老,1992年8月参与组建南方证券,有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工作经历的李振伟担起南方证券国际业务的重任,后来位及南方证券副总裁。李振伟的刑拘拉开了追究南方证券高管刑事责任的序幕,这也是南方证券被接管后刑拘级别最高的管理人员。

  《证券市场周刊》了解到,李振伟被刑拘后,很快就交代了任期内通过国际部,非法转移外汇的事实,并且牵连出南方证券国际部的其他人员。李振伟刑拘的第三天,江岩也被刑拘。李振伟担任国际部总经理的时候,江岩是李振伟的助手,对国际业务部的所有操作了如指掌,李振伟升任副总裁后,江岩接任国际部总经理,但是李振伟担任副总裁期间由于分管国际业务,实际上南方证券国际部的大权依然在李振伟的手中。江岩刑拘后一个月,于2004年4月8日,与李振伟同期被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以涉嫌逃汇罪。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侦查结束后,2004年10月20日,罗湖分局将4人案件移送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罗湖区检察院接到侦查材料后,发现案情复杂,本应7个工作日审查起诉的,罗湖区检察院决定延长办案期,至2004年12月4 日。2004年12月2日,罗湖区检察院将卷宗退回罗湖分局,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到了2005年2月4日再度补充侦查。4月20日,罗湖区检察院将审查起诉的案情状况以及起诉书送达法院,以及当事人。

  罗湖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南方证券国际部的这4名高管,在4年间,没有取得外汇管理颁发的《证券业务外汇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外汇管理条例》,利用南方证券在花旗银行深圳分行与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开设两个B股交易的清算账户,将南方证券国际部管理的外汇,由境内非法转移至境外,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190条规定。

  记者了解到,7.8亿多美元非法转移的外汇中,绝大部分被转移到南方证券美国分公司,而这些外汇如今已经无法收回。

  据了解,李振伟等4人的最高刑期为5年,但是由于李振伟等人以南方证券的法人名义进行非法转移的,李振伟等人的家属希望通过律师的辩护,能减轻罪行。而《证券市场周刊》了解到,李振伟等4人将大量外汇转移境外与前任董事长沈沛有很大关系。2002年,沈沛主政南方证券之前,李振伟等人通过B股账户将6亿多元人民币的外汇,非法转移到美国,而这些钱如今已经不知去向,而退休后的沈沛以看望女儿的名义,一直滞留在美国,不回国配合调查。

  B股账户成逃汇通道

  据查,南方证券国际部4年间,16次通过花旗与渣打银行的B股账户进行非法外汇转移,在南方证券高管违法转移外汇的过程中,8家外资银行竟然允许南方证券在没有取得外汇业务资格的情况下,进行数次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显然,在南方证券高管的非法外汇转移过程中,这些银行起到的作用很令人怀疑。

  罗湖区检察院的资料显示,南方证券在花旗银行深圳分行开设了账号为 1731592019(以下简称南方花旗)和在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开设了账号为5151060431(以下简称南方渣打)的两个B股交易和清算账户,这两个账户均没有取得外汇管理局的批准。随后,非法转移外汇的情况一再发生。1998年3月27日,由李振伟签字,伍志广办理,南方花旗账户中的40万美元汇往南方证券美国分公司在纽约大通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之中。

  上述第一笔非法转移成功后,李振伟反而将B股账户当成了转账通道。后来南方花旗与南方渣打账户中的美元外汇,通过大通银行、南洋银行、哈里斯银行、美洲银行、花旗银行、宝生银行、德意志商业银行、渣打银行、中银悉尼分行等银行,将7.8 多亿美元在4年间,非法转移到南方证券美国分公司、香港分公司、南美分公司、AE投资公司、中国长城金币投资公司、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的美国账户、温州国际信托纽约账户、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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