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和特征 概念: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特征: 1、犯罪主体:自然人,某些犯罪最需要具有特定的身份。 2、主观方面:故意 3、客观方面: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犯罪客体:国家安全。 二、关于本类罪的类罪名 1979年刑法:称为反革命罪 1997年刑法: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修改的原因: 1、反革命是一个政治概念,不宜作为法律概念使用; 2、反革命罪需要具有反革命目的,而反革命目的在实践中不易认定; 3、反革命罪作为一个罪名与一国两制不相符合; 4、反革命罪这一名称不利于国际间的刑事司法协助,也不利于对犯罪分子进行惩处; 5、反革命罪与刑法分则体系不协调。 三、具体犯罪罪名: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投敌叛变罪, 叛逃罪; 间谍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情报罪; 资敌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