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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与妇女权利保护——解析卖淫犯罪弱势群体的刑法保护(3)

时间:2012-12-20 11:59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1]06年9月20日《兰州晚报》报道,卖淫女苟某不幸被人杀死后,警方在遗物中发现了死者留下的60多篇日记,引起了广泛关注。近日,记者在苟某的日记中又发现了一张账单,上面详细地记录了她一个月所有的支出项目:吃

  [1]06年9月20日《兰州晚报》报道,卖淫女苟某不幸被人杀死后,警方在遗物中发现了死者留下的60多篇日记,引起了广泛关注。近日,记者在苟某的日记中又发现了一张账单,上面详细地记录了她一个月所有的支出项目:“吃饭110元,衣服18元,化妆品21元……”记者对支出进行粗略统计后发现,苟某当月支出不过270多元。270元的月支出实在少得可怜,与许多人想象中的“纸醉金迷”的生活有着巨大反差。引自:南方网《卖淫女月生活费270元?》

  [2]李静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

  [3]此处的侵犯加引号,是为了说明只是一种被迫的侵犯,并不是积极主动的侵犯,否则就是强奸。

  [4]现在的英国已经废除了卖淫罪,虽然在美国仍有个别州规定为犯罪,但已经有大量学者建议取消该罪名。

  [5]笔者此处虽然包括了组织行为和强迫行为,但强迫卖淫罪侵犯多个法益,并不影响下文对组织行为和强迫行为侵害不同法益的探讨。

  [6]本文未特别将组织卖淫罪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相并列的,均是从广义的角度,包括了组织卖淫罪,介绍、容留、引诱卖淫罪。

  [7]张明楷:《刑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882页;赵秉志主编:《疑难刑事问题司法对策》(第六集),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66页;苏哲:《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载《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4期,第75页。

  [8]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02页;齐文远、刘艺乒主编:《刑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465页。

  [9]多数学者在论述非法组织卖血罪时,对组织的非强迫性予以确认,但在组织卖淫罪中,则予以否定,难以令人信服,如张明楷教授认为非法组织卖血罪与强迫卖血罪的关键区别在于:强迫卖血罪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张明楷著:《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810页。

  [10]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的年版,第121页。

  [11]笔者在此强调直接相联系,因为在对有关卖淫犯罪的惩罚上的确保护了妇女的性自由,但这种保护是通过对风俗的保护实现的,不是直接的保护,这种保护不足以作为罪质根据。

  [12]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839页。

  「参考文献」

  [1]西田典之著,刘明祥,王昭武译:《日本刑法各论》(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07年3月第1版。

  [2]大谷实著,黎宏译:《刑法讲义各论》(新版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08年1月第1版。

  [3]徐久生译:《德国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

  [4]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5]张明楷:《法益初论》2003年4月修订版。

  [6]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7]李希慧:《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8]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9]金泽刚,肖中华:《有关卖淫犯罪疑难问题新探》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10]尹生:《中国和平发展中妇女人权的国际法律保护》载《法学评论》(双月刊) 2006年第2期。

  [11]陈玉范:《试论我国刑法第358条的立法缺陷》载《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2月第1期(总第136期)。

  [12]付凤:《论“组织卖淫罪”中“组织”行为的含义》载《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4月第2期。

  [13]赵军:《刑事政策与社会伦理经验研究——以介绍卖淫罪为例》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7月第4期。

  [14]康均心主编:《妇女权益保护及救济理论与实务》,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陈冉·郑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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