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日),公安部通报了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情况:共立刑事案件471.8万起,立案数比2003年上升7.4%;共查处治安案件536.6万起,比2003年上升10.2%。刑事案件:立案数总体上升 爆炸、放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有所下降 据介绍,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471.8万起,比2003年上升7.4%。从统计情况看,2004年第二季度刑事案件增幅比第一季度回落了7.7个百分点,第三季度又比第二季度回落了6.8个百分点。全年,全国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有不同程度的上升,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造成刑事案件总体上升的主要因素是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的拉动。全年,全国共立侵财犯罪案件406.7万起,比2003年上升7.8%,其中盗窃案件上升9.3%,抢夺案件上升3.3%。 2004年,爆炸、放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数为1135起、10087起和36175起,分别比2003年下降28.3%、12.9%、9.8%。涉枪犯罪案件比2003年下降13.8%,其中持枪杀人案件下降10.3%,持枪抢劫案件下降19.4%,持枪伤害案件下降5.2%,持枪绑架案件下降2.3%。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入室盗窃案件也有所下降,全年立案125.7万起,比2003年下降2.5%。 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6.8万起近九成命案告破 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继续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侦破案件数、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数均有所提高。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6.8万起,比2003年上升5.4%,其中破获年内案件200.4万起,上升8.8%。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数比2003年上升8.4%,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数上升4.6%。 2004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杀人和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等致人死亡的命案2.9万起,破案率达88.2%。在全国3425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中,有1436个实现了命案全破,占41.9%;有341个未发生命案,占10%。 另外,去年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一些绑架案,被绑架者多为社会名流、富裕的企业家或家庭富裕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少年儿童。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分子大多经过长期预谋,手段狡猾而且极其凶残,往往先将人质杀害然后才打电话勒索钱财,因此公安机关提醒被绑架人质的亲属,千万不要私下拿钱去与歹徒接触,而应该及时报警,相信警方有能力尽快查破案件,以保证人质的安全。 共3页: 上一页 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