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一青年在银行朋友的“内应”下,3年间一人办了16张,循环透支本息近60万元。此外,“耿直”的银行朋友还“慷慨”地将他人的8万元存款拿给他经商使用……新年前夕,这两个兄弟伙因挪用巨额公款,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6年。 轻信朋友被深度“套牢” 2002年,何x的母亲经营的“古桥钓鱼宫”在农行广元市分行大西街分理处申请贷款,农行审查认为“钓鱼宫”的土地出让年限已到期,不符合贷款抵押规定,让其到国土部门办手续延长土地出让年限。为缴纳土地出让金,何x找到农行广元市分行银行卡部的朋友李某某借钱,李某某找来同事曾x良,让曾x良用自己的信用卡透支点钱给何x,等贷款办下来,叫何x连本带息还给曾x良。因为当时信用卡透支无限额,只需授权即可,曾x良就给银行领导打电话,得到授权后,他以自己的信用卡先后透支15万元,何x出具了借条。一来二去,两个陌生人成了朋友。随后,在何x的要求下,曾x良先后为何x办理了多张信用卡,并违规提高授信额度,给何x恶意滚动透支提供了便利。 三年疯狂16张卡透支60万 2003年4月,何x用的这批卡陆续到期,形成较大的不良透支,卡部领导要求曾x良尽快催收。曾x良找何x还款,何x说没有钱,要求再办几张新卡透支还利息。曾x良便由“古桥钓鱼宫”担保为何x办理了5张信用卡,以便他滚动透支还款。 2003年4月,曾x良用假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以王某、李某为持卡人的信用卡两张,交给何x。何x持王某卡透支本金49991.92元;持李某卡透支本金49998.03元。一直到案发时均未归还。2003年9月,何x因经商之需,找到曾x良借钱,“慷慨”的曾x良前后透支25万元,又找弟弟借了3万元共28万元交给何x。2003年9月,曾x良还将储户杜某某的8万元一年期定期存款,收款后不入账而全部交给何x使用。 至2005年11月,何x先后办理、使用的16张信用卡共计透支近60万元,加上8万元存款,共计挪用679339.11元。 被告席上百般推卸罪责 2005年11月,广元市市中区检察院向市中区法院提起,指控曾x良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何x犯挪用公款罪。 在法庭上,二人百般推卸罪责。曾x良辩称:自己作为客户经理,办卡及透支是合法的,给何x办信用卡没有利用职务之便;8万元存款是何x组织的,也是何x在用,自己没有贪污。何x则辩称:曾x良用信用卡透支15万元供我使用,我给曾x良出具有借条,我与曾x良是个人借款关系;关于持卡人分别是王某、李某的信用卡,是曾x良借给我使用的,我出具了借条,我们之间是个人借贷。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