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高某、孙某的行为具备聚众斗殴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聚众斗殴罪,并且是持械斗殴,应属严重犯罪行为。本案中;歌厅一方还因斗殴致死一人并且双方多人受重伤,依照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罪应转换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但本案有在逃人员,并且斗殴当时情况混乱,无法找出凶手,再有,法律也未明确规定转换罪名时是一人转化还是数人同时转化故高某、孙某的行为应认定聚众斗殴罪。 四、处理结果 我院以聚众斗殴罪将高某、孙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以相同罪名分别判处孙某、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五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