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密码箱内藏有价值逾百万元的人民币、外币等钱物,由此牵出一贪官——湖北省荆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建委原主任江高章。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江高章有期徒刑17年。 荆州市中院长达36页的一审判决书显示,1997年至2005年,江高章在担任荆州市建委主任、党组书记,市城投公司董事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房产公司办理开发资质、承接工程等方面,给予支持或提供帮助,先后130余次非法收受38人(单位)贿赂269.346万元,同时有价值270余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案发后,江高章对其受贿所得及其巨额来源不明财物全部予以退赃。 荆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江高章有期徒刑15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