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被告人在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传唤讯问其他案件事实情况期间,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全部受贿犯罪事实,并交代了自己所有存款的出处和贵重物品的存放地点,对调查取证、侦破全案和追究其他行贿人的刑事责任起到关键作用,且其交代经查证属实,故其行为应认定为自首。另外,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交代中还主动检举揭发了他人涉嫌受贿的经济犯罪问题,调查证据确实可信,属立功表现。与此同时,被告人在立案侦查过程中认罪态度好,能够写信积极动员家属退还赃款并全部追缴了非法所得,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所以轻判了1年。
【相关法律法规集成】
《中华人们共和国刑法》第388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390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395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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