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罗某与洪某共同构成滥伐林木行为。那种认为洪不是林木所有人,因此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观点不能成立。洪不仅有滥伐的行为,也有为收购而滥伐的故意。罗某无证出售林木、洪某为收购而组织人砍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国家林业管理制度,所以,罗、洪符合滥伐林木罪的客体要件要求。但鉴于本案数额不大,责任分散,因此应以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论。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责任编辑:admin) |
三、罗某与洪某共同构成滥伐林木行为。那种认为洪不是林木所有人,因此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观点不能成立。洪不仅有滥伐的行为,也有为收购而滥伐的故意。罗某无证出售林木、洪某为收购而组织人砍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国家林业管理制度,所以,罗、洪符合滥伐林木罪的客体要件要求。但鉴于本案数额不大,责任分散,因此应以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论。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