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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窃取的借条该如何定性(3)

时间:2012-12-25 11:08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笔者认为,王某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低价收购借条,使李某受到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王某免除 12万元债务属于不当得利。基于不当得利持有他人财物并非法占有,拒不退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见陈兴良著《规范刑法学》中国

    笔者认为,王某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低价收购借条,使李某受到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王某免除 12万元债务属于不当得利。基于不当得利持有他人财物并非法占有,拒不退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见陈兴良著《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第411页)。因此王某低价收购借条的行为符合一般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侵占罪。

    3、想象竞合犯实行从一重罪处断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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