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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顾然地等人非法经营案(12)

时间:2012-12-11 13:21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一、被告人顾然地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驱逐出境。 二、被告人吴东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三、被告人库迪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

  一、被告人顾然地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驱逐出境。

  二、被告人吴东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三、被告人库迪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驱逐出境。

  四、被告人吴世彪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罚金3万元。

  五、违法所得财物和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4名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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