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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刑法适用(2)

时间:2012-12-28 08:28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据此,笔者认为,要把通知中确因生产、生活所需理解为一种区别于行为人有危害公共安全直接故意的主观状态,是否发生严重社会危害作为是否依法免除或者从轻、减轻的一般标准。

    据此,笔者认为,要把“通知”中“确因生产、生活所需”理解为一种区别于行为人有危害公共安全直接故意的主观状态,是否发生严重社会危害作为是否依法免除或者从轻、减轻的一般标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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