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修改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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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非法买卖外汇。 ②非法经营出版物。 ③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④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
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被告人:徐国庆、胡伟、潘益青 案由:非法经营 一...
5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彩票交易;倒卖国家禁...
非法发放贷款是一种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有别于民间借贷和一般高利放贷。笔者认为,非法...
(热线咨询: 4000-929-110 ) (辩护狂网: )...
天津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传销人员于某批准逮捕。这是天津市检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