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次劝父亲住我家未果后,就常去看父亲,好几次我亲耳听见哥嫂骂父亲吃闲饭。”去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父亲见嫂子和孩子在吃饭,便央求嫂子给点饭吃,嫂子不理会,老父就自己盛了一碗。恰好碰见哥哥回来了,哥哥一把夺过饭碗,嫂子也踢了老人两脚,两人将父亲赶出门外。“2005年5月12日,就在父亲服毒的前两天,父亲惟一一次含着眼泪对我说哥嫂‘太狠了’。” “我们不是凶手,是父亲觉得活得太累,想早日解脱自己。”赶来应诉的刘的媳妇王某说,“我们确实骂过父亲,骂他都是因为他不太听话,但是我们从来都没有打过他,是道听途说的。” 担任该案的李法官介绍,虐待罪和遗弃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他们的界限有些雷同但也有区别。“刘某夫妇虽然对老父有打骂行为,但不具有持续性、一贯性特点,其目的主要是迫使老人不再要求自己履行赡养义务。实际上,他们的行为已迫使老人完全失去生活来源,人身处于危险境地,他们的行为应属于拒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非不是很好地履行义务,所以,法院以遗弃罪定罪量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