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间:2012-02-18 11:23来源: 作者: 点击:
《还医生尊严》系列访谈之“法律保障篇”—— 患者 就医过程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访谈嘉宾简介: 刘革新,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院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大法庭科学 技术鉴定
《还医生尊严》系列访谈之“法律保障篇”—— 患者就医过程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访谈嘉宾简介: 刘革新,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院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主任。中国医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 姚岚,北京市

 

  《还医生尊严》系列访谈之“法律保障篇”—— 就医过程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访谈嘉宾简介: 

  刘革新,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院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大法庭科学研究所主任。中国医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

  姚岚,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医药法律事务专家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点睛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法律工作部专家律师。

  一问: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是否意味着医院免责了?

  搜狐健康:这次同仁医院的徐文主任被砍伤,媒体进行了大量的报道。我们今天请到了对医疗非常熟悉的两位律师,我们请两位律师给大家讲解一下,中国的患者就医时如何认识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涉及到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比如知情同意书、医疗事故鉴定、以及医疗纠纷诉讼等。我们先从知情同意书谈起。知情同意书的由来?它是个什么东西?患者做手术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是不是就意味着所有的责任都由患者来承担?

姚岚 

  姚岚:知情同意是患者的基本权利,我对我的身体状况、面临的危险、可采取哪些治疗手段、这些治疗可能给我带来哪些意义、风险和损害,患者应该知道,然后他才能在这个基础上做出意思表示,所以知情是一个前提和条件,同意才是后面价值的取向。

  知情同意在我国的发展也是逐渐进行的,现在在医院中落实的也比较好,存在的问题可能就是:很多患者觉得你没有告诉得我那么详细,我在这种情况下签字同意是不真实的,这也是往往成为患者和医院争执的矛盾。而医院如果觉得签了知情同意书医院就可以免责了,或者说,患者觉得签了字是不是就要自己承担所有的风险呢?这肯定是不对的。

  刘革新:第一,医疗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医院让你签字,是对你权利的尊重,并不是说把风险推给了。有的病人总有一个担心,我要签了字最后出什么事不就算我的了吗?其实这个风险就是客观存在的,因为医疗的东西确实有很多未知的需要探索的东西。第二,告知病人,让病人签字,这些规定都是有法律根据的,是对病人权利的尊重。但是真要出了医疗上的失误,医院也推不掉这个责任。但如果患者因为害怕医疗的风险不签字,那就相当于患者自己去承担风险了。之前有很多案例,比如那位让做剖腹产手术的孕妇,不是不签知情同意书嘛,最后耽误了,这就是你选择了自己承担风险啊,你签了反倒可能没有这个风险了。所以说,不配合医生,不签反倒有风险。这是病人经常出现的认识上的不准确。知情同意签字,根本上讲,不是医生把风险推给病人,而是把风险告诉病人,给你选择的权利,是对你权利的尊重。如果真出了不良后果了,那还得靠医疗鉴定,通过技术分析来判断到底是医院出了问题导致的,还是由于病人个体差异的原因。如果确实是病人个体的问题、自身条件的问题,那医院没有责任。比如术前签字,因为麻醉意外有可能致死,如果病人真死了,我们就得查,如果不是意外,签什么也免不了责。

  搜狐健康:在你们具体的律师工作中,有没有因为知情同意书引发的纠纷?

  刘革新:有很多。我曾经代理过一个案子,跟李丽云的案子有些像。有一个孕妇快临产了,这时候检查出妊娠高血压综合症,血压非常高,200多,医生就让她住院了,因为胎儿可以出生了,所以一做剖腹产,病人的血压就会下来,但医生让病人签字手术,她婆婆死活不同意。她婆婆是农村妇女,坚定地认为剖腹产会伤元气,她们打算以后还要再生孩子,坚决不同意剖腹产。她不签字,医生也没法做手术。后来医生使劲动员,还是不同意。结果第二天清早开始咳血,就赶紧查到底是哪里出血,病人继续咳血,200毫升。医生赶紧抢救,但还是没有救过来。孕妇死了,孩子也死肚子里了。然后病人的家属就开始闹,在医院门口围了六七天,后来警力驱散了,最后家属起诉打官司。鉴定的专家说,如果昨天晚上做剖腹产,这事就可以避免了,但病人家属还是不认可,说你没有跟我说那么严重。好在这个医生意识到不剖腹产的风险太高,反复跟病人讲说不通后,就让家属签字说要求阴道分娩。病人的要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后来医院反诉了,病人反倒要给医院赔钱。

  姚岚:我这边也有一些例子,刘教授讲的这个例子,这个家属还算好,还算是了解情况,签字了。我们也遇到一些医生或者医院,说应该做手术的时候家属和患者就是不签字。如果发生不利的话,她们就要告,如何保护医生?或者是患者昏迷状态,家属做出不利于患者的决定。这应该怎么办?在国外有过这样的案例,世界医学会专门有一个里斯本的患者权利公约:如果代理人做出的决定严重不利于病人的,医生可以提出异议。美国新泽西州有一对夫妻生育了一个双胞胎儿子,夫妻离婚后,双胞胎跟妈妈过。父亲再婚生了一个孩子得了白血病。这两个双胞胎的儿子的血型比较适合,按照法律规定不足18岁的孩子不能自己做决定。母亲不愿意捐献。后来走法律程序,最后法院规定捐献骨髓不利于两个孩子的身体健康,不予支持。但是我们国家就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搞得医生很为难。医生交代病情以后,病人要拒绝医生认为的最合理的、最科学的医疗行为,造成的后果病人应该承担。但是很多病人在医院就是不同意写这样的话,你又不能强迫他写,又不能在他危急的时候赶他出去。这就给了医生一个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曾经跟医院探讨,有没有可能请律师做一些现场过程的公证,有个第三方把这个情况记录下来,以保护医生的权益。但如果真这么做,医疗效率就被显著地拉下来了。

  二问:如何在医疗事故鉴定时保护患者权益?

  搜狐健康:在医疗纠纷发生的时候,很多时候都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一方面,怎么做鉴定能很好地保护患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能否权威可信?

刘革新 

  刘革新:目前的鉴定还是一个“二元化”的方式,就是两条腿走路,两种鉴定途径。一个是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一个是,主要是法医来组织这个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方式,是用的最多的,这个途径特别顺畅,他的人力、物力特别全。医学会可以组织本地区副高以上的专家入专家库。一般而言,专家库里少则有几十位专家,多则有上百位专家。鉴定的时候,由患方和医方来抽专家。法医的鉴定也要找专家。我也是鉴定人之一,我是属于司法鉴定的法医鉴定人,但我们也要请专家。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