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4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明确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的功能,日,卫生部发布《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全文如下。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明确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
2.提供对文字型检查检验结果,对照显示历史结果的功能。 (三)可选的功能: 1.提供同时展现多项生理指标的变化趋势图的功能。 2.提供与病历数据同时展现相关修改痕迹信息的功能,至少包括修改时间、修改人、修改内容等信息。 第四十二条 电子病历的打印/输出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 (一)必需的功能: 1.提供将电子病历中的各类医疗记录进行纸张打印的功能,打印格式符合对纸质病历的相关要求。 2.提供电子病历记录按照最终内容(不含修改痕迹)打印的功能。 3.提供电子病历打印预览、接续打印功能。 (二)推荐的功能: 1.提供将一次就诊的病历资料全部或部分进行批量打印的功能。 2.提供打印电子病历中指定医疗记录的功能。 (三)可选的功能: 1.提供对电子病历资料打印或输出的样式进行编排的功能。 2.提供将电子病历中的各类医疗记录以电子文件格式导出的功能。 第七节 临床知识库功能 第四十三条 临床知识库功能为医师开具医嘱、诊疗方案选择等提供辅助支持。临床知识库应用的重点是辅助医师实施正确的诊疗措施,提供主动式提示与警告,规范诊疗行为。 第四十四条 临床路径管理知识库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 (一)必需的功能: 1.提供根据患者病情人工确定进入特定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功能。 2.提供根据临床路径和医师选择,生成各类医嘱和检查检验申请单的功能。 3.提供临床路径执行、变异及其原因记录的功能。 4.提供临床路径定义、修订的功能。 5.提供对临床路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统计的功能。 (二)可选的功能: 提供根据患者病情自动判断并提示患者是否符合进入临床路径管理条件的功能。 第四十五条 临床诊疗指南知识库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 (一)必需的功能: 提供调阅、修订临床诊疗指南的功能。 (二)可选的功能: 提供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指导医师、护士开展疾病诊疗、护理及健康指导工作的功能。 第四十六条 临床资料库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 (一)推荐的功能: 1.提供将既往典型病例、外部科技文献存入资料库,并可随时调阅的功能。 2.提供根据关键词对资料库进行检索的功能。 (二)可选的功能: 1.提供链接至外部资料库的功能。 2.提供对资料库进行更新升级的功能。 第四十七条 合理用药知识库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 (一)必需的功能: 1.提供根据患者药物过敏史对医嘱或处方进行审查并提示警告的功能。 2.提供患者用药的相互作用审查功能,审查范围应当包括新开药物之间以及新开药物与当前用药之间的相互作用。 3.提供对医嘱或处方药物剂量、给药途径合理性进行审查的功能,药物剂量合理性要考虑患者体重、年龄等个体因素。 4.提供对医嘱或处方中的药物与患者疾病之间的禁忌审查的功能。 5.提供药物的副作用、禁忌症提示功能,对需要监控副作用的药物,提示所需的检查检验项目,并根据患者怀孕、哺乳状况对药物进行禁忌审查的功能。 6.提供对重复用药进行审查的功能,重复用药包括药品名称、药物成分以及药品类别重复的情况。 (二)推荐的功能: 1.提供当录入患者新的药物过敏史时,对当前用药进行重新审查的功能。 2.提供分级显示警告信息的功能,可设置仅显示高级别的警告信息。 3.提供查阅药物相互作用原理的功能。 4.提供对用药剂量、药物浓度及给药途径进行审查,并对不合理情况进行提醒和警示的功能。 5.提示抗菌药物与耐药菌监测信息的功能。 (三)可选的功能: 1.提供对患者当前用药与检查检验申请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影响进行审查的功能。 2.提供在床旁给药时显示患者治疗期间系统对用药警示信息的功能。 第四十八条 医疗保险政策知识库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 (一)必需的功能: 1.提供当开具医嘱或处方时,按医疗保险用药或诊疗项目目录进行审查,并在超出医疗保险目录范围时给予提示的功能。 2.提供对医疗保险政策知识库内容进行维护的功能。 (二)可选的功能: 提供根据药品价格、医疗保险政策等因素自动推荐可用药品的功能。 第四十九条 对知识库提示执行情况记录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 (一)必需的功能: 提供用户根据患者病情自主选择是否按照系统提示执行的功能,允许用户不按照系统给出的提示、警告、建议执行相关操作。 (二)推荐的功能: 1.提供当系统对医嘱或处方内容发出警示信息时,用户对系统警示内容遵从或忽略进行记录的功能。 2.提供当用户忽略系统警示信息时,录入相关理由的功能。 第八节 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功能 第五十条 电子病历系统通过对病历数据的汇总、统计与分析,在病历质量管理与控制、合理用药监管、医院感染监测、医疗费用监控和高值耗材监控等方面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提供信息支持。 第五十一条 病历质量管理与控制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 (一)必需的功能: 1.授权病历质量管理人员按项目选取、调用病历的功能,项目应当至少包括患者疾病名称、病情、病区、经治医师等。 2.按照时限要求,对住院病历记录完成情况进行自动检查,并对未按时完成的病历记录向责任医师和病历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提示的功能。 3.病历质量管理人员对病历质量评价与缺陷记录,并将病历质量评价与缺陷反馈给责任医师的功能。 4.提供对经病历质量管理人员审查的病历标记审查时间和审查者的功能。 5.提供病历质量管理人员自定义缺陷项目的功能。 (二)推荐的功能: 1.提供住院病历记录完成时限自定义功能。 2.提供终末病历质量检查评分功能。 3.提供病历质量管理人员对病历缺陷内容的纠正情况进行追踪检查的功能。 第五十二条 合理用药监控功能包含如下功能要求: 共6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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