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通州讯(记者 刘湘琼)今后,相关当事人从区法院审判监督庭领取的判决书后将不再吞下“囫囵枣”,判决书后面将能清楚地看到赔偿损失的数据清单。 近日,通州法院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审判监督庭提出了“判决文书附‘
信报通州讯(记者 刘湘琼)今后,相关当事人从区法院审判监督庭领取的判决书后将不再吞下“囫囵枣”,判决书后面将能清楚地看到损失的数据清单。 近日,通州法院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审判监督庭提出了“判决文书附‘赔偿损失清单’制度”。目前,这项制度已经开始实施。据了解,赔偿损失清单的内容包括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包括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不同标准)、计算系数(人身损害伤残程度等涉及年数、天数)、分担比例及计算过程。而这些清单内容也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制定。 “以前的判决文书只是列出了赔偿项目、单项钱数和总体赔偿数,所以,很多当事人都可能心存疑问,经常会问承办法官赔偿数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审判监督庭庭长刘说,列出清单后,当事人将会对赔偿数额一目了然,而且自己也能清楚地明白自己的权益到底有没有得到保证。刘庭长认为,这一度的实施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误解,又增强了法院判决的透明度,体现了判决的公信力,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家住马驹桥的王先生因为一起交通事故与肇事司机走上了法庭。在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他向通州法院提出了新的,因此,他向法院提出了再审的申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得知审判监督庭新出台的制度后,他连着说了几个“好”,他说:“这样就更方便当事人了。看到清单,我就也不用老去问法官这个为什么这么算,那个为什么那么算了。我只要对照自己的证据看判决书就行了。而且,这也增强了司法的公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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