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如何走通司法路径 一方面是双轨制未破,另一面是医疗纠纷从立案到判决需要一年甚至几年的时间,“‘医闹’如何可能不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杨明 | 北京报道 “确实不理想,这一年总量未见减少。”谈及一年来医疗纠纷的状况,东南大学
他表示,将期望投向民间调解机构而非法院,是觉得通过法院解决医患纠纷,本身就非常可笑。 “医患纠纷涉及非常专业的技术问题,可是在法院的审理中反而成为最简单的纠纷。法院无非就是看鉴定,鉴定是什么,就按什么赔,问题是这个鉴定并不被患者信任,鉴定体制本身又远非中立,扯不清楚。”他说。 卫生法学界人士也有些悲观,因为无数的调查结论都指出,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发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谁来举证,谁来鉴定,而在于医患之间互不信任。 但面对相互深深怀疑的医患双方,何种调解机构能赢得他们的信任? 徐昕认为,各大医院设有的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与医疗鉴定委员会如出一辙,自是无法做到。而行政调解委员会乃至其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法院这个“中立第三方的解决机制”又有多大本质上区别呢? 在他看来,绝对的中立,绝对的公信力,才是破解医患纠纷难题的关键。可是这样的机构,意味着与官方无联系,与院方无联系,能申请得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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