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目前,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局限于证明医患关系和损害后果的存在。但是审判实践中发现医疗过错中的部分举证责任应当适当转移到患方。这是因为医疗鉴定通常仅就医疗技术进行评价,而不能涵盖医疗行为中所有内容。此外,很多患者具备证明医方存
①见王利明主编《民法典 侵权责任法研究》P429,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②见杨太兰主编《医疗纠纷判例点评》P262,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7月第一版。 ③见黄松有主编《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P51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④见黄松有主编《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P15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⑤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辞典编委会编《法律辞典》P795,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⑥见罗玉珍主编《民事证明制度与理论》P226,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⑦见罗玉珍主编《民事证明制度与理论》P180,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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