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谁家厨房不冒烟,夫妻间闹矛盾本为常事。然在虞城县刘集乡朱集村,有家小两口因婚姻危机引发双方亲友团群殴,待战争结束,两方至亲不是进医院就是受刑罚,且经济上也大受损失。可见,这家务事处理失当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这对斗狠夫妻,男方姓王,女方姓孟。婚后因感情不和,发生。女方一气之下回娘家居住。2012年1月25日15时许,由娘家大哥驾驶机动三轮车,女方率领娘家的父亲、母亲、姐姐、大嫂、二哥一行七人,杀气腾腾,剑拔弩张,直奔夫家。名誉上是拿回己方衣服被褥物品,实则有兴师问罪之意。 到地方后,公公刚吃过午饭,见亲家到了,慌忙像往常一样让烟打招呼。女方带着母亲和姐姐骂骂咧咧,径直到后院堂屋东侧卧室拿东西。抱了两包衣被往外走。婆婆见到上前阻拦,怒道“你拿东西可以,你们得把俺的摩托车推过来!”话音刚落,二哥毫不客气地对准婆婆头上就是一拳,婆婆受痛破口大骂。被二哥飞起一脚踹倒在地。丈夫看到这一幕,立马上前迎战,二人拳来脚往,像两只斗鸡一样,全力搏杀。 此时,丈夫的一个堂弟和一个侄子听到打骂声,飞奔前来,投入战斗。混战中,丈夫随手掂起板凳砸向了二哥脑袋。大哥连忙跑来解救,丈夫操起板凳又砸了过去。只见大哥不知从哪儿捡拾到一根两尺多长的螺纹钢撬棍,瞄准丈夫头上就是一下子,丈夫立即头破血流,躺倒在地。没有半点犹豫,大哥紧接一棍扫倒了丈夫的侄子,又与二哥一起围攻公公。只见棍棒横飞,一阵乱打。公公也受伤倒地。 一场大混战过后,丈夫头部重伤,公公腰部轻伤。2012年6月18日,大哥被虞城县人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经法院主持调解,大哥与夫家达成协议,赔偿夫家经济损失15万元。夫家对其行为予以谅解。 二哥案发后畏罪潜逃。2012年4月29日,被烟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金桥派出所抓获。6月8日被虞城县公安局逮捕。法院认为,虽属持械作案,但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起,可酌情从轻处罚。8月30日,二哥被虞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在庭审中,女方的哥哥才表示知道错了,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她更是痛哭流涕,悔不当初。一日夫妻百日恩,两方至亲,竟以命相搏。事情闹到这一步,情何以堪!前事不忘,后世之师,血的教训当警醒人们引以为戒,万莫重蹈覆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