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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的程序。为方便考生的复习,提高复习效率,针对《行政法》的部分重点知识点进行详细解析,第一时间提供考生,本文将为考生解析处分的程序这个知识点。 精彩链接:
第39~47条系统规定了公务员处分的程序,内容较多,但涉及考试的内容不多,不属于司法考试的重点。对于本部分,大家主要应了解以下内容: 1. 立案调查。由任免机关对公务员进行初步调查和立案,均须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或批准。对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看着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应当由2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 2. 对公务员处分,应当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法律||教育网 3. 决定的作出。决定对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解除处分或者决定撤销案件,均须由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4. 通知与备案。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或者解除处分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和解除处分决定均应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5. 处分决定和解除处分的决定,自决定作出之日起生效(非自公务员本人受到处分决定通知之日起)。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