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案例分析 >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发布

时间:2012-11-16 03:44来源:building 作者:冰雪无悔 点击:
7月28日至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广州召开了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会,会议由中国海事局船员管理处李恩洪处长主持,参加此次研讨的还有来自全国海事系统、内河航运公司、船员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及船员代表。 记者从中国海事局获悉,此次

  7月28日至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广州召开了“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会”,会议由中国海事局船员管理处李恩洪处长主持,参加此次研讨的还有来自全国海事系统、内河航运公司、船员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及船员代表。

  记者从中国海事局获悉,此次研讨会是针对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中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召开的专题宣贯及配套规定研讨会,该规则已于今年5月27日经交通运输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以2010年交通运输部第1号令公布。据悉,2005年交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规则实施5年来,对我国内河船员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证了内河船员考试发证的规范化运行,促进了内河船员素质的提高,推动了我国内河航运的发展。目前,中国内河船员数量已经突破100万,随着低碳时代的来临,内河航运天然具有的成本低、效益高、能耗低、污染轻的独特优势更为显现,特别是对像珠江口这样的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带动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在动力。近年来,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出台、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以及服务型海事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对内河船员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新修订的内河考规减少了等级层次、减少了考试次数、取消了换证知识更新培训,极大地减轻了船员的换证压力和经济负担,在政策制定上做到既保证航行安全,又不忧民。强化了实际操作能力考试、拓展了内河船员职务晋升途径、极大地减轻了内河船员经济负担、保障了内河船员的发展,将大大缓解内河高等级船员紧缺的局面。(通过调查结果看,随着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本地公民愿意从事内河航运职业的船员越来越少,欠发达地区进入这一行业的人越来越多,规则修订后,为解决贫困家庭和人员提供了很好的就业机会)。

  新规则的出台,是在2009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专项课题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收集近年来船舶发展、航运等数据分析,引进科学管理理念,广泛征求业界意见形成。为实施平滑过渡,减少新规则对现行政策的影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效地推行,来自全国海事系统的船员管理人员、内河航运公司、船员培训机构及船员代表,围绕新规则的实施进行了深入地研讨,共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过渡办法及实施办法,并对各省级海事局和黑龙江、长江、珠江水系内河船员考试发证权限及实际操作考试和航线签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新规则简化海事船员管理程序的同时也使得船公司对船员的相关管理程序得到简化,从而也减少了公司运营成本。特别是在人性化管理、提高效率(轻发证重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对内部控制等方面拓开了海事管理在船员管理的上升空间,适应国家内河航运发展的战略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