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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中心区域政府投资项目BT模式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 清远市中心区域政府投资项目BT模式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同时缓解政府建设资金压力,对本市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BT项目)进行规范管理,根据《》、《》等法律以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非经营性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BT模式(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是指政府授权的BT项目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或经批准的其他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以下简称BT项目投资人),BT项目投资人承担项目的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移交政府,由政府按合同约定支付回购款、回购项目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清远市中心区域,即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规划区范围。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BT模式投融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BT项目)应当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需要,并遵循以下原则:二手房交易合同。 (一)统筹兼顾、量力而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标准和规模,节约投资; (四)以概算控制预算,以预算控制决算。 第六条 我市BT模式管理程序一般包括: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ershoufangjiaoyihetong/2012/0806/4661.html。BT项目的确定—BT项目单位的确定—BT模式投融资实施方案的确定—BT项目承包方式的确定—BT项目投资人的确定—BT项目承包合同的签订—BT项目建设与验收—BT项目回购与移交。 第二章 BT项目以及投融资实施方案的确定 第七条 BT项目的确定。 BT项目由项目单位或发改部门提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未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不得采用BT模式。 根据项目的规模、地理位置、专业性质等情况,可以将多个BT项目打包成一个BT项目包进行招标、实施,也可将多个BT项目包打包一起招标、实施。具体项目包划分由市政府审批确定。 第八条 BT项目单位的确定。 实行BT模式的非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由市政府授权确定BT项目单位。 第九条 BT模式投融资实施方案的确定。 (一)建设项目立项前,项目单位组织编制BT模式投融资实施方案,由发改、住建、土地储备和财政等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BT模式投融资实施方案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专项向市发改部门申报,也可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申报。BT模式投融资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和总投资; 2.B T模式与其他投资方式的投资比较分析; 3.BT项目投资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 4.确定BT项目投资人的方式; 5.投资建设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和监管措施; 6.B T项目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7.回购条件、项目移交方式及程序; 8.投资成本与收益测算,回购总价(包括回购基数、利息等)的计算方法,回购期限与方式,回购资金来源安排和支付计划; 9.项目履约保障措施; 10.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 11.市政府要求应当包含的其他内容。 (二)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BT模式投融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条 BT项目承包方式的确定。 BT项目承包方式由项目单位确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BT招标或签订合同时明确具体承包方式。 第三章 BT项目投资人的确定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