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离婚纠纷律师
时间:2012-08-13 07:20来源:但远军博客 作者:郁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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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宝安离婚纠纷律师 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非深圳户口的人员要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 3、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一、深圳宝安离婚纠纷律师
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非深圳户口的人员要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
3、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7、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深圳买房或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的,均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确实是一种快捷方便的方法。
8、无论在选择在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回内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首先的条件就是双方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
二、深圳宝安离婚纠纷律师
1、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当事人自备共同协议好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深圳市离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3、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补领离婚登记条件和程序
4、深圳市补领离婚登记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5、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婚补领离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6、深圳市补领离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三、深圳宝安离婚纠纷律师
1、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离婚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有两种,要么做为案件原告,要么作为被告。
4、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
5、则其配偶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既是案件的原告,又是被告的法定代理人。
6、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则其配偶就既成了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又成了被告。
7、以上两种情况都是法律上不允许的。
8、此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近亲属应依法提起变更监护权的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剥夺配偶的监护权,变更自己为监护人。
9、然后,再以监护人的身份依法出于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保护的职能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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