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执行在执行案件中也算是执行中的“老大难”了,因为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措施,行政相对人难免会有抵触心理,总觉得自己处于“弱势地位”,经常以各种理由、方法来阻碍、拒绝配合执行工作。 2012年7月9日大雨磅礴,范县法院行政庭三名工作人员冒雨驱车前往濮城,因为接到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被冻结的账户上转来了一笔钱款。 此件非诉执行案件是工商处罚案件,因难以执行已经搁置了长达半年之久,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的权利一直得不到实现。案件承办人行政庭张庭长,为了这个案件已经多方沟通协调,但被执行人依然油盐不进,躲避法律义务,最后只好将被执行人在濮城农行的账户给冻结了。 在冻结账户后,被执行人依然嚣张,不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而且态度恶劣,藐视法律,曾经还跑到法院来说出“你先把账户解开,我用上十分钟,你想封在封上”这样儿戏的话来。 在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的通知后,张庭长立即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领导批示后立马带领行政庭其他两名工作人员前往濮城去划拨罚款。因为消息及时、行动迅速,所以很顺利的将这件搁置半年之久的疑难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了。不仅实现了申请人的权利,浇灭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并且也维护了司法权威。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432转0,专业律师即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