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籍的取得 国籍的取得是指一个人获得某一国家的公民或国民资格。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因出生取得和因加入取得。 1.因出生取得。 因出生而取得的国籍称为原始国籍。 原始国籍的取得血统主义——以父或母的国籍来确定一个人的国籍。 出生地主义——以出生地确定国籍。 混合原则——兼采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 2.因加入而取得。 因加入而取得的国籍称为继有国籍。 继有国籍的取得归化——自愿申请入籍 因特定的事实取得——婚姻、收养、准婚生、取得住所等 (二)国籍的丧失 国籍的丧失是指由于某种原因一个人失去其拥有的某个国家的国籍。 国籍的丧失一般可以分为两种: 1.自愿丧失——基于个人意愿作出申请或选择而放弃其拥有的国籍。 2.非自愿丧失——涉外婚姻、收养、归化、被剥夺等。 转发分享: 将文章“”转发至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等网让更多网友分享。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