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4年2月5日 星期三 新闻来源:永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1-7-30 我国下月起首设烈士褒扬金 5种情形评定烈士 新修改的《烈士褒扬条例》将于8月1日起实施。《条例》修改了被评定为烈士的五种牺牲情形。国家首设烈士褒扬金制度,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烈士评定五种情形 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一次性抚恤金=40月工资+20倍可支配收入 针对烈士遗属抚恤待遇低、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条例》设立了统一标准的烈士褒扬金制度,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的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 《条例》统一了烈士遗属一次性抚恤待遇标准。据了解,实践中关于一次性抚恤待遇的做法是,烈士生前有工资收入的按本人工资标准、无工资收入的参照排职少尉军官的工资标准,发给烈士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各地、各部门普遍反映一次性抚恤金不仅标准偏低,且标准不统一,烈士遗属抚恤待遇差距过大。为此,《条例》将烈士遗属一次性抚恤待遇标准统一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烈士本人40个月的工资,无工资收入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