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辅导:企业总法律顾问。2012年越来越近,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复习,的小编整理了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讲义,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精彩链接:我不知道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概述 1.特征 层次高;要求严;职权重;责任大。 2.法律地位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对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负责。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设置 法律 敎育 网 1.设置 国有大型企业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其他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聘任 从本企业内部聘任;公开招聘。条件: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企业中层正职以上管理岗位任职满3年;或者被聘任为一级企业法律顾问,并担任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 (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下的法律事务管理模式 1.由其牵头的法律事务组织模式 集中模式;分散模式;混合模式,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双道命令系统,每个业务板块的法律顾问既要服从板块负责人的指挥,又要受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领导,突破了一个员工只受一个直接上级领导的传统管理原则。 2.以其为核心的企业法律事务运行模式 (责任编辑:admin) |